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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2/24阅读:627


 进口药品注册证

  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以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药品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放行。无《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海关不得放行。

  如果境外药品生产企业在中国无合法办事机构,必须委托中国专业机构代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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