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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2/2/24阅读:717
常见问题
哪些药品在销售前或进口时必须进行检验?
答: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2)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药品进口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药品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放行。无《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海关不得放行。
进口已获得药品进口注册证书的药品,未按规定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撤销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国家对中药品种及药品实行什么制度?
答: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