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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IWAY)验厂之对于采伐森林资源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1/6/3阅读:636
| 宜家(IWAY)验厂之对于采伐森林资源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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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宜家及相关法律对于采伐森林资源的要求 17.1 遵守林业法规及其它适用法律 宜家的供应商在为宜家生产产品时只允许使用符合原产地国家法律法规和开采惯例的木材、竹子和藤条。 17.2 来自于原始森林或具高保护价值的木材(启动要求) 宜家的供应商不得使用取自原始森林(22)、国家/地方指定的或在地理上被定义为高保护价值森林(23)的木材,除非此林区被宜家所认可的标准核准证明可以进行开采。 当宜家为供应商提供了原始森林的分布地图时,供应商要使用这些地图以确保没有任何木材产自于原始森林。 注22:原始森林是指未被开发的,例如未经砍伐的至少有五千公顷以上面积的完整原始林地。该区内从未经过任何系统的森林管理并且禁止入内,如没有任何道路、矿井和管道等。 注23:高保护价值森林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森林: a) 森林内有全球性、地域性或国家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例如濒临灭绝的物种)的物种;和/或有单位管理的大片风景林区,其中大部分的林类皆以其自然形态繁茂地生长着。 b) 林区内有稀有的、受威胁的或濒临灭绝的生态系统。 c) 在危急情况下有自然保护作用的林区(如:流域保护、水土流失控制等)。 d) 满足当地社会基本需求的林区(例如,生存和健康)以及/或对当地社会传统文化特征(当地社会的文化、生态、经济或宗教)有重要意义的林区。 17.3 来自于保护区的木材、竹子和藤条 宜家的供应商不得使用产自保护区(例如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的木材、竹子和藤条。除非经证明是依据该保护区管理规定而砍伐的,和/或经宜家所认可的标准核准的木材、竹子和藤条。 17.4 热带和亚热带人造林 宜家的供应商不得使用1994年后为取代原始森林而种植的热带与亚热带人造林的木材。 17.5 高价值的热带树种 宜家的供应商只能使用经森林管理协会(FSC)或其它宜家所认可的第四级标准所核准的可开采的高价值的热带树种(24)。 注24:值的热带树种是指柚木、柳桉、红木、桃花心木。 17.6 竹子与藤条的来源 供应商要确保不使用来自缅甸的竹子和藤条。 来自印尼的大直径(直径大于18毫米)的藤条必须产于苏拉威西岛。来自于印尼任何其它地区和种类的大直径藤条在用于生产之前都必须获得宜家的书面批准。 |
